当前位置: 桥架 >> 桥架前景 >> 良信海盐二期智能化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0万元
本招标项目为良信海盐二期智能化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XXXXXXXXXX),招标人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自行采购。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良信海盐二期智能化工程总承包,含(1)二期数据中心位置办公楼3F(机房面积见建筑平面图)㎡(2)二期3-4号厂房弱电项目包括(全园区主干光纤至各楼层弱电间、主干光纤、桥架、综合布线、无线覆盖、安防监控、一卡通等)。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良信海盐二期智能化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本次招标内容为良信海盐二期智能化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或按项目进度要求。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1.3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应在设有。如投标人在尚未设有,则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须提供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至少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年10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年10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年10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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