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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络岗位技能:有线电视分前端标准化建设规范
第一章总则
1.1规范编制原则
为规范有线电视的设计标准,适应农村地区建设和广电宽带网络的发展需求,根据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规范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技术发展需要,制定《有线电视分前端机房设计实施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本《规范》规定了一级、二级、三级分前端的选址、装修、功能区划分、安全消防、电气设计、机柜、桥架、线缆的安装、标识等规范。
1.2引用标准
(1)GB-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2)GB-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3)GB-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4)GB-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5)GB-88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6)GY-《市、县有线电视网设计规范》
(7)GB-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8)GY-《有线电视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9)GYT-《有线数字电视系统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10)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建设部《关于加强有线电视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有线广播电视安全传输的通知》(广发基字[]号)
(11)国家广电总局《有线电视网双向化改造指导意见》(年12月发布)
第二章术语
2.1一级分前端
一级分前端主要负责为辖区的二、三级分前端提供信号源和数据交换,并覆盖城区个人用户、企事业单位用户为主,并少量覆盖周边郊区用户,每个一级分前端直接覆盖城区用户约2万户。一级分前端接收总前端提供的各种信号,进行处理、交换后向辖区内的二、三级分前端和用户传输,一级分前端还行使对网络以及用户的监控及管理功能。
2.2二级分前端
二级分前端主要指县以下覆盖多个乡镇的乡镇级中心转发机房,主要覆盖辖区乡镇及所辖村级网络,并为辖区的三级分前端提供信号和数据交换。二级分前端应选择地理位置好、城市规划中的重点发展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符合网络规划走向的乡镇设立。
2.3三级分前端
三级分前端主要指乡镇及以下为用户提供信号和数据汇聚交换的转发机房。三级分前端为辖区用户提供信号和数据汇聚交换服务。
第三章各级分前端机房一般通用要求
3.1站址的选择
各级分前端应根据有线电视宽带多媒体综合信息网总体规划设立并选择合适的站址。
3.1.1分前端机房选址、抗(防)震、防雷等应符合《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邮电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YD/T-)、《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送审稿》(YD-)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3.1.2分前端站址选择应兼顾光缆和用户线路、管道敷设的便利,具备外市电引入条件,便于今后业务拓展,并保证各方面安全。
3.1.2分前端站址应有安全的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3.1.3分前端站址应有较安静的环境,不宜选在城市广场、闹市地带、影剧院、汽车停车场或火车站以及发生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
3.1.4分前端站址应有较好的卫生环境,不宜选择在生产过程中散发有害气体,较多烟雾、粉尘、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餐饮店附近。
3.1.5站址选择时应考虑邻近高压电站、电气化铁道、广播电视、雷达、无线电发射台等干扰源的影响。
3.1.6分前端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如无法避开时,可选在基地高程高于要求的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
3.2分前端机房基本要求
3.2.1机房的载荷、净高、隔断、地面、顶棚、门窗、内分区、照明设施、空调及通风系统等,应满足《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规定》(YD-)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3.2.2机房选择应满足工艺要求,并从建筑构造、层高、内部交通、楼面荷载等方面为远期生产房间的扩充与调整创造条件。机房宜采用矩形平面,不宜采用圆、三角形等不利于设备布置的机房平面,以提高建筑面积的有效利用率。
3.2.3分前端机房面积要求
(1)一级分前端:
一级分前端机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净高度≥3.5米。
(2)二级分前端
二级分前端机房使用面积≥20平方米,净高度≥2.5米。
(3)三级分前端
三级分前端机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净高度≥2.5米。
3.3分前端机房房屋内部条件要求
(1)分前端设备机房应密封、防尘,防静电,防日光直射。要求机房有良好的密封性,既能防止灰尘、昆虫等从外界进入机房,又便于对机房温度和湿度的控制。
(2)分前端机房环境噪声应小于68dB(A)。
(3)分前端机房内地面平整牢固、不摇晃、不塌陷。地面匀布荷载应大于kg/m2(同机房内有更高荷载要求设备,按高荷载计),不能达到的采取承重加固措施。
(4)楼面为预制板楼面时,应加强楼面的整体性,防止产生裂缝。对于租用房屋经改造作为机房使用的,应采用加固措施,尽量使设备及蓄电池组的荷载直接分散到承重墙上。
第四章分前端机房装修要求
4.1机房装修一般性要求
4.1.1分前端应做好功能分区,合理划分机房、办公区、生活区,并采取隔离措施。
4.1.2机房窗户应不受阳光直射,受阳光直射时需做遮光处理。
4.1.3机房室内装修材料应采用耐久、阻燃性好、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不得使用木地板、木隔墙、及塑料壁纸等材料,严禁装饰木墙裙。
4.1.4分前端机房的墙壁和顶棚表面应平整,减少积灰面,并应避免眩光。如为抹灰时应符合相关建筑装修关于摸灰的规定要求。墙面、天花板面层材料采用乳胶漆,漆面无剥离、脱落现象;墙面应平整、光洁、无裂缝、不掉灰,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线脚,以免积聚尘土;机房墙面和机房顶不应有渗水现象或潜在渗水隐患。
4.1.5分前端机房与办公区、生活区的门、观察窗、管线穿墙等的接逢处,均应采取密封措施。
4.1.6分前端机房设有外窗时,应采用密封效果好的塑钢窗,玻璃应采用中空玻璃。
4.2一级分前端机房装修要求
(1)一级分前端机房应做吊顶,吊顶以30公分为宜。吊顶宜选用不起尘的吸声材料。
(2)一级分前端机房应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的要求。铺设高度按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mm。活动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饰物,可采用水泥砂浆抹灰。地面材料应平整、耐磨。
4.3二级、三级分前端机房装修要求
(1)二级、三级分前端机房地面以铺设地面砖为主。具备条件的重点骨干二级、三级分前端机房也可按照一级分前端要求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
(2)二级、三级分前端机房不进行装饰性装修。
第五章各级分前端机房温度、湿度要求
5.1分前端机房内部温湿度要求
5.1.1各级分前端机房温湿度条件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各级分前端机房温湿度条件要求
5.1.2如设备要求高于以上标准,应以设备要求为准;
5.1.3其它辅助房间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5.1.4机房设备区域内应有温湿度计,固定在主走道的墙面上或温湿度较高的地方。
5.2温度、湿度控制
5.2.1各级分前端机房应配备安装空气调节设备,要求具有来电自启动功能,使机房室内温度保持在10℃~30℃、相对湿度30%~70%。
5.2.2一级分前端、设备较多的二级分前端应配备中央空调,设备较少的二级分前端和三级分前端可安装分体式空调机。
5.2.3各分前端机房空调应根据设备发热量、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设计,在保证环境温度要求的前提下避免浪费。
5.2.5空调室外机安装
(1)安装室外机位置要求具备良好的通风换热环境,为避免形成气流短路而影响换热效率,要求周围采用护栏以利通风。
(2)室外机之间保持一定的安装间距,避免太近而影响散热。
(3)室外机应尽量避免受阳光直射。
(4)空调用电的接电方式要求:两台及两台以上用单相电的空调接电时不得接在同一相电上。
(5)空调室外机安装要求:空调室外机安装必须有支架,安装牢固。在人行过道或临街等人员过往较多的位置,室外机安装位置不得低于2.5米。
5.2.6空调室内机安装
(1)为保证送风效果,空调出风口建议高于机架设备20cm~30cm。
(2)室内机冷凝水管安装要保持一定坡度,避免回水。
(3)空调冷凝水管安装正确,无存水、漏水现象。
(4)空调供电由专用插座供电,室内机位置距插座距离合理,空调电源线不飞线、吊线。
(5)空调室内机安装必须安装牢固,不倾斜。
第六章电气设计
6.1一般要求
6.1.1各级分前端机房的电器设计机房的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计施工。设计内容包括电源设备安装,电源配电设备安装,电源布线分配,并出具设备安装平面图和电源布线分配图。
6.1.2各级分前端机房用电负荷等级及供电要求应考虑传输设备有扩展、升级等可能性,并应预留备用容量。
6.1.3分前端机房电源进线应按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采取防雷措施。传输机房电源进线应采取地下电缆进线。当采取架空进线时,在架空电源进线处,应装设低压避雷器。
6.1.4交流配电设备应能满足分前端交流负荷的需要。应从稳定可靠的电源引入市电,引入基站的交流电源在条件允许时宜采用三相五线制,电压为V,电压允许变化范围:+10%~-15%,频率为50Hz,频率允许变化范围:±4%。若电压波动范围超过+10%~-15%,应采用稳压器,或配置单独变压器。二级、三级分前端如无法获得三相交流电源,可使用单相交流电。
6.1.5交流引入线穿墙进屋时,墙体内一定要穿管保护,保护管长度略大于墙体厚度。安装时注意保护管室内端高于室外端,以防雨水顺管或墙体流入配电箱。电缆保护管管口光滑、无毛刺。固定牢靠,防腐良好。弯曲处无弯扁现象,出入端的保护管管口封闭严密。
6.1.5各级分前端机房设带电表配电柜。机房内配电分为传输设备、照明、墙电、工艺、生活用电五类,根据负荷大小单独配电。
(1)各种传输设备必须由UPS不间断电源供电;
(2)机房照明单独配电;
(3)墙电用于临时设备、施工的取用;
(4)工艺用电为空调、换气、湿度控制等设备供电;
(5)生活用电为日常办公、生活等的用电。
6.1.7所有用线必须采用整线连接方式,严禁断头复接形式。
6.1.8所有多股电源线接头应采用铜鼻子压接方式,禁止绕接。电源线与空气开关或电表必须紧固连接,严禁为方便连接而剪掉部分线芯。建议室内外的交流配电箱进出线与配电箱中的开关连接时要做O型连接,并保证O型口的直径不小于5厘米,以便维护时测量工作电流。
6.1.9各级分前端机房供电容量按下列标准进行设计:
(1)一级分前端机房:不小于KW。
(2)二级分前端机房:不小于20KW。
(3)三级分前端机房:不小于10KW。
6.1.10应注意负荷的均衡,单相负荷应均匀地分配在三相线路上,并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20%。
6.1.11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的分前端机房,其敷设在地板下部的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铜芯屏蔽导线或铜芯屏蔽电缆。配电线路走线应采用防火材料的管、槽。
6.1.12设备的主备用电源,交流应尽量从不同的电源设备和配电柜上引入,直流应尽量从同一直流电源设备的不同配电柜回路上引入。机房设备用电应按照设备负荷严格规划,严禁在集装架内随意串接、复接电源插线板或设备。
6.1.13机房内应安装专用的施工用电插座,并明确标识。
6.1.14机房内选用的电源电缆、配电设备等,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机房建筑消防系统、应急电源线路、电梯线路的电缆应选用耐火型,其他动力、照明等用途的电缆宜选用阻燃型,同时电源线径值应根据国家标准和实际用电电流值正确选定。
6.1.15一般情况下机房供电应采用1路市电和1台发电机组的主备用形式。发电机组的输出功率应为UPS电源额定功率的2倍。
6.2UPS电源
6.2.1各级分前端机房应安装UPS不间断后备电源设备,保证各种传输设备的不间断工作。UPS容量按不低于实际使用设备功率1.5倍设计UPS容量,并考虑适当余量,后备蓄电池组应保证可工作4小时以上;有备用电源条件下蓄电池组可按照后备2小时设计。
6.2.2各级机房应具备供电容量扩容能力;应确保供电容量应为UPS电源容量的2倍以上。
6.2.3UPS电源应为在线工作方式,输出为工频正弦波,当UPS电源的功率≤10KVA时使用单机式机体;当UPS电源功率>10KVA时使用模块式组合机体。
6.2.4吸尘器、空调器及其他施工工具等严禁使用机房内的UPS交流电源。
6.2.5UPS电源应为机房内一路应急照明供电。
6.2.6UPS电源应按相关规定做好维护保养。
6.3机房照明
6.3.1分前端机房应有充分的照明。光照度不小于 lux。
6.3.2分前端机房照明应采用下列措施限制工作面上的反射眩光和作业面上的光幕反射;使视觉作业不处在照明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采用发光表面积大、亮度低、光扩散性能好的灯具;视觉作业处家具和工作房间内应采取无光泽表面。
6.3.3大面积照明场所宜分区、分段设置开关。
6.3.4机房照明从机房配电系统单独引线。
6.4防雷接地
6.4.1分前端机房应设置工作地线、保护地线,交流零线严禁与工作地线和保护地线相接。如所安装的设备没有提出特殊要求,可以采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及保护接地“三地合一”的联合接地方式。接地电阻要求小于1Ω。
6.4.2分前端机房的接地装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和系统设备的安全需要。并按照《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YD/T-)、《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送审稿》(YD-)的要求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和专用地线,对电源设备、机房线缆、设备及机房内导体管线进行雷电防护,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6.4.3机柜应作保护地线连接。连接方式根据设计要求可采用机架保护地线连接点与架内电源分配模块相连或者直接与机房内地线排、电源分配柜的保护地线接线装置相连。机柜保护地线不允许架间复接。
6.5各种电源线的颜色规定
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设备保护地线应分别采用不同的颜色的电源线或在接线端子处缠绕不同颜色的胶带以便区分,其颜色规定如下:
表2:各种电源线的颜色规定
第七章传输设备机柜、桥架的安装使用
7.1机柜一般要求
7.1.1根据有线电视宽带多媒体综合信息网的需要,确定各级分前端机房采用下列规格的机柜:
(1)mm×mm×0(宽×深×高),用于机房各种小型机架式设备安装;
(2)mm×mm×0(宽×深×高),用于机房各种大型机架式设备安装;
(3)mm×mm×0(宽×深×高),用于营业厅各种设备安装;
(4)mm×mm×0(宽×深×高),用于光纤配线ODF架,应配备跳纤盘绕装置、光缆固定装置。
7.1.2有线电视用机柜应为封闭式结构,配备前、后门板、侧板。
7.1.3有线电视用机柜应根据要求预留通风孔洞、安装轴流换气扇、固定支架和挡板、电源插座、接地端子等部件。机柜表面做防腐喷漆处理。
7.1.4有线电视用机柜前、后门应保持50%以上的通透率:
通透率=(集装架前后门网孔分布面积/集装架前后门整体面积)×%
7.2机柜及柜内设备安装
7.2.1各分前端机房应根据辖区情况、光纤数量、设备数量、发展规划等因素统筹规划机柜配置、布局,根据设备、光纤实际情况分期安装实施。
7.2.2同一机房内集各种机柜应采用统一色调,并实际做到各列头平齐。
7.2.3分前端机房机柜安装应采取列架结构,并通过连接件与建筑物连接成一个整体。
7.2.4机房内属于同一系统的设备应尽量安排在一列,同时考虑工程远期发展需要适当预留设备扩容位置,属于不同系统的设备不应混装在同一机柜内。
7.2.5如机房空间较大,机柜可居中安装,机柜两侧面、后面与墙壁距离≥0.6米,主通道与墙壁距离≥1米,前面与墙壁、及其他机柜距离应大于1.5米。
7.2.6如机房空间较小,机柜的一个侧面可紧靠一侧墙壁安装,另一端的机柜侧板与墙壁形成主通道,距离≥1米,前面与墙壁、及其他机柜距离应大于1.5米。
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通道侧应对齐成直线,误差不大于5mm;相邻机架应紧密靠拢;整列机面应在一平面上,无凹凸现象;列间距离误差应不大于5mm;各列列间左右两侧在一直线上误差不大于5mm;并按防震要求进行加固。
7.2.7光纤分配架(ODF)安装排列及各种标志符合设计要求。ODF架上法兰盘的安装位置正确、牢固,方向一致。
7.2.8机柜数量较多、负荷较大的机房,应在每排设置有电源柜,设在每牌靠近主过道的第一个机柜中。面积较小的机房可集中配置电源分配柜。交、直流电源分配柜应分开设置。
7.2.9各种长期固定使用的传输设备、器材应选择标准19英寸工程机型,并采用螺栓连接、托架支撑方式安装固定在机柜上。
7.2.10各类不需要经常直接进行操作的服务器设备安装于机架内,服务器的显示器、键盘、鼠标等尽量采用共享设备。
7.2.11在机柜上安装各种各种有源设备时,应保证各有源设备间隔3U以上,以保证设备通风散热。
7.2.12光分路器等无源器件应固定在IU机架内后安装在机柜上,并间隔1U以上。
7.3桥架安装
7.3.1分前端机房桥架外形尺寸和排列方式应视与之配合的机架情况而定。可选择槽型、梯形、托盘型等结构类型,桥架应进行防腐处理,颜色与机柜相同或相近。桥架规格可根据需要选用,但同一机房内应使用同一种规格型号的桥架。
7.3.2分前端机房所需桥架应统一进行规划设计,可分期安装。凡安排机架的位置,一般均应安装桥架;机房进线等位置也应安装桥架。
7.3.桥架安装要求
(1)桥架一般采用悬挂安装,安装时高于机柜20cm,应以维护方便和经济实用为前提
(2)桥架应与传输机房建筑物连接成一体。
(3)各排、各列桥架应成一直线,偏差不应大于30mm。
(4)连固铁与上梁、桥架与上梁接续牢固、平直、无明显弯曲;电缆支架安装应端正,距离均匀。
(5)槽型桥架两侧侧板宜分别与机架顶部前后面板相吻合,侧板间缝隙宜均匀,盖板、零件安装齐全,缝隙均匀。
(6)各排、各列桥架应保持平行或直角相交,水平度每米偏差不超过2mm。
(7)垂直桥架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超过3mm。
(8)桥架吊挂(或立柱)的安装应整齐牢固,保持垂直,无歪斜现象。
(9)垂直的缆线桥架应采用槽型结构,应做成封闭式的并设有可开启的门,便于安装和防尘。
(10)桥架交汇处应使用专用连接件,确保可靠连接。
7.3.5桥架加固
(1)桥架终结处应与机房地面可靠加固。
(2)桥架在适当位置应与机房墙面可靠加固。
(3)桥架均应良好接地。
第八章机房线缆要求
8.1进出机房的各种线缆要求
8.1.1在机房外的适当位置设立电缆、光缆汇接处;按线缆的不同走向分别设立接续盒、箱或交接箱;按电缆的不同走向安装放大器、供电器。电缆、光缆交会处应设立避雷、接地装置。
8.1.2自承光缆、12芯以下小芯数光缆不进入机房,在光缆交汇处接入接续盒、箱或交接箱;建议从光缆汇接处至机房内使用GYFTY型光缆,以提高机房的防雷性能。
8.1.3光缆、电缆的敷设应严格按照《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规程》进行。各种尾纤、跳线应按规范进行盘绕和捆扎;
8.1.4所有进出机房的电缆、光缆均应敷设捆扎在桥架上,并按照要求做好各种线缆标签。
8.1.5所有进出机房的线路在走线孔外均应制作滴水弯,防止雨水倒流入机房.
8.2机房内线缆布放要求
8.2.1机房内各种线缆的布放应严格遵守《有线电视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的规定、施工设计的要求进行布放施工,各种线缆必须排列整齐、捆扎紧密、标识清楚、外皮无损伤。
8.2.2布放在桥架上的线缆必须绑扎。绑扎后的线缆应互相紧密靠拢,外观平直整齐,线扣间距均匀,松紧适度。绑带余下部分应剪断,余量长度不能超过1厘米。
8.2.3机房桥架上线缆较少时可将交、直流电源线和信号线在同架上隔离布放;线缆较多的,要求将交、直流电源线和信号线分架走线。
8.3机柜内线缆布放
8.3.1线缆在机柜内布放时不能绷紧,应留有适当余量,绑扎力度适宜,布放顺直、整齐,不应交叉缠绕。
8.3.2机柜后侧布放线缆时,信号线、电源线应分别困扎固定。一般按照信号线在右侧、电源线在左侧的方式进行布放。
8.3.3机柜前面布放线缆时,应根据需要安装理线架,各种线缆纳入理线架后从一侧捆扎固定。
8.3.4机柜前面板至设备前面板应留有8-10cm以利于前走线设备、线缆安装使用。
8.3.5机柜内各种线缆捆扎安装后,应保证机柜前后门可关闭,并且不得队各种线缆产生直接的压、折。
8.4ODF架及尾纤布放要求
8.4.1ODF架内安装配线机框;每个配线机框内安装6个光纤配接盘;配纤盘内使用12芯集成尾纤;每个配接盘上安装12个光纤适配器;
8.4.2光纤接头和光纤适配器可选用SC型、FC型,新建机房推荐采用SC型。用于有线电视信号传输的光纤接头采用APC型,用于数据传输的采用PC型。
8.4.3ODF架内的尾纤必须盘绕整齐、规范,尾纤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40毫米。法兰盘的背面接出本机房侧的尾纤,正面接本机房设备侧的尾纤。收、发端子定义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8.4.3机柜内安装光纤跳线(尾纤)应安装在理线架内或用套管(蛇皮管)保护。理线架或保护套管内光跳线(尾纤)应顺直,避免交叉;在进出理线架部位和转弯处应绑扎或用塑料卡捆扎固定。在机房内光纤跳线数量较少时,也可在电缆走线架中布放,此时必须使用PVC套管进行保护后布放。
8.4.4尾纤在架内必须绑扎整齐。对于纯跳线架,设备侧与业务侧的尾纤不能合在一起,分别在架的左右侧走线。
8.4.5光纤配线架应可靠接地。
8.4.6尾纤在桥架上布放时应用专用尾纤槽或套管保护;布放时应尽量减少转弯,需转弯时应弯成弧形。
8.4.7光纤跳纤施工时注意安全,避免灼伤眼睛。
8.4.8光纤跳纤应根据需要长度定制。一般以所需长度加适当盘留即可,避免因跳纤过长增加盘绕点。定制光纤跳纤时以长度为1米的跳纤为基础,按0.5米递增长度确定,光纤跳纤可根据需要在配线架或机柜内适当盘留,盘留长度0.3~0.6米,盘留曲率半径≥40毫米。
8.4.9光纤在走线架上至分线盒一段需加保护套管;多余的光纤应绕圈绑扎于机架一侧。
8.4.10暂时不用的尾纤,头部应用护套套住,整齐盘绕,用宽绝缘胶带缠在光纤分线盒上。
8.4.11自光缆终端接头引出的尾巴光缆或单芯光缆所带的连接器,应按设计要求插入光配线架(分配盘)。暂时不插入光配线架(分配盘)的连接器应盖上塑料帽。
8.4.12尾纤应根据需要确定长度,避免因尾纤过长增加盘绕点。
8.4.13光纤跳纤应使用定制的整条跳纤,避免采用两条尾纤熔接方式。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的熔接方式的尾纤,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定制并更换。
8.5电源线布放要求
8.5.1机房内交、直流电源线应尽量分架布放。在机房空间紧张且电源线较少时,交、直流电源线可在同一桥架上分两边隔离走线。
8.5.2电源线应采用优质阻燃电缆;必须采用整段线料,中间无接头。
8.5.3电源线在桥架上应避免交叉,布线要整齐。敷设电源线应平直并拢、整齐,不得有急剧弯曲和凹凸不平现象;在电缆走道或走线架上敷设电源线的绑扎间隔应符合设计规定,绑扎线扣整齐、松紧合适。绑扎电源线时不得损伤电缆外皮。
8.5.4电源线和信号线必须作适当隔离;有条件的应在不同桥架、不同管孔布放。
8.5.5直流馈电线的每对馈电线应保持平行,正负线两端应用统一红蓝标志。
8.5.6采用地板下槽道走线时,槽道须架空,交、直流电源线之间应隔离。
8.5.7活动地板下禁止设电源接线板和用电终端设备。
8.5.8电源线穿钢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管管口应光滑,管内清洁、干燥,接头紧密,不得使用螺丝接头;
(2)钢管管径及钢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3)穿入管内的电源线不得有接头,穿线管在穿线后应按设计规定将管口密封;
(4)室外穿线钢管应分别在电缆进出户处将钢管可靠接地;
(5)非同一级电压的电力电缆不得穿在同一管孔内。
8.5.9电源线与设备应可靠连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截面在10平方毫米及以下的单芯电源线打接头圈连接时,线头弯曲方向应与紧固螺丝方向一致,并在导线与螺母间加装垫圈,所有接线螺丝均应拧紧;
(2)截面在10平方毫米以上的多股电源线应加装接线端子,其尺寸应与导线线径相配合;
(3)所有电源线剖头部分均缠绝缘胶带缠扎厚度与绝缘外皮一致,各电源线缠扎长度应一致。
(4)每路直流馈电线连同所接的列内电源线和机架引入线两端腾空时,用伏兆欧表测试正负线间和负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1兆欧。
(5)每路交流电源线两端腾空时,用伏兆欧表测试心线间和心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均不得小于1兆欧。
8.6相关要求
(1)各种信号、动力线缆需按规定粘贴、悬挂相应标识、标签,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广电网络集团秦皇岛燕山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设备资源及标识管理规范》。
(2)为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在机房内进行动力操作时需遵守安全用电规定,进行设备操作时应佩戴静电接地手环,应保证各种安全措施正确有效。
第九章机房设备资料管理
9.1设备管理
9.1.1设备、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管理包机到人,并严格执行。
9.1.2建立设备机历簿并实时更新,机历簿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信息部分,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工程项目名称、生产商名称、系统集成商名称、设备序列号、维护条形码(视具体情况可选)、软件版本、设备原值(购买合同内规定的价值)、设备容量(设备硬件配置、板卡信息)、设备状态、安装地点、投入使用日期、初验时间(可选)、终验时间(可选)、维护包机人、保修期限。
(2)相关记录部分,包括:设备迁移记录、扩容记录、软件版本升级记录、硬件维修记录、保修记录等。
(3)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应建立相应的机历簿,内容可参照设备机历簿项目和机房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减。
(4)设备拆迁时,设备机历簿应随设备一同移交。
(5)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巡查,并全面、正确记录巡查结果。
9.2资料管理
9.2.1机房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类文档资料
(2)维护工作记录类文档资料
(3)机房基础资料
(4)应急工作资料。
9.2.2工程文档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安装、调测记录,竣工验收文件、割接数据资料。
(2)机房平面图。
(3)机房设备布置图。
(4)中继方式图、中继链路图、径路表。
(5)设备系统连接图、布线端子图、DDF架、ODF架分配表。
(6)电源系统图、动力电缆布放图、接地系统图。
(7)随工测试、检查记录(工艺、性能、指标),遗留问题的书面记录。
(8)各种设备开通调试资料。
(9)随机资料(产品介绍、技术原理、说明书、操作手册、培训资料等、软件光盘、磁盘)。
9.2.3维护工作记录类文档资料指机房内各种维护工作记录文档,主要包括:
(1)机房出入登记记录
(2)值班交接班记录
(3)故障处理记录
(4)数据制作记录
(5)作业计划制定与执行记录
(6)数据备份记录
9.2.4机房基础资料包括:
(1)电源引入图(电缆布放及配电设备摆放)
(2)地线系统图
(3)配电屏空开及熔丝使用情况图
(4)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图
(5)机房消防系统图
(6)机房空调与加湿设备布放图等。
10.2.5应急工作资料包括:
(1)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启动、检查、修改、演练记录等。
9.3机房资料的管理
(1)机房资料、文件应进行专柜保存,由专人负责保管。
(2)机房资料、文件内容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重要资料的更新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一般性资料的更新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机房资料、文件保存周期应符合维护规程要求。
第十章安全防范
10.1各级分前端机房内不得设有用水设备;能够保证冬季温度的应拆除暖气等取暖设备;必须使用暖气等设备以保证机房温度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水漫溢、喷射和渗漏的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
10.2各级分前端机房应安装防盗门、窗和防护网,并预留线缆出入槽孔。
10.3基站外部空调室外机组等易盗物品应加装防盗保护装置。
10.4机房消防设施应满足《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2-)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1)一级分前端应配备消防系统,配置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系统,并应按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不得使用洒水式灭火系统。
(2)二级、三级分前端应配备专用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灭火器。
(3)进出机房的电缆槽道、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同时具备防鼠、防虫、防水措施。
(4)机房内不堆积与网络运行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
10.5各级分前端机房屋顶、墙壁、地面、门窗应做到不漏水、不渗水,设备上方不得敷设任何水管或蒸汽管道。
10.6各级分前端机房机房按照公司统一规范安装网络设备管理系统、环境动力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
10.7各级分前端机房设置空调设备时,应受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入口。
10.8各级分前端机房出入口应设置向疏散方向开启且能自动关闭的门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
10.9分前端机房应有防鼠、防虫措施。
10.10各级分前端机房安全设计,除执行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的规定。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规范规定内容为机房建设最低标准,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情况进行设计。
11.2本规范未明确列出的内容,遵守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